改正入管法後の制度形成をめぐる分析_建設分野における制度の併存がもたらすもの_恵羅さとみ

    本文旨在檢討2019年4月開始實施的外國人「特定技能」工作簽證,在建設業被使用時所面臨到的問題以及應對措施。本論文探討了以下幾個面向:

一、在已經高度依賴「技能實習制度」的建築業開始急著應用尚未完善「特定技能」時,兩種外國人勞力引進政策之間沒有太大的區別,導致特定技能這個系統的尷尬。外國人透過特定技能在日本工作的途徑有二:直接在海外應試進入日本。或是從技能實習生轉正改持特定技能簽證。但因為考試的評測的方式和內容尚未決具體定,因此日本原本希望直接從海外引入“熟練”即戰力的政策上無法實現。

二、建築分野產業的缺人問題。日本的建築業以佔比88.5%的中小企業為主,然而日本本土培育的土木專業人士不足,公共建設接下來也將快速老朽化。無論是高階勞工或是基層勞工都將十分缺乏,因此急速增加的技能實習生的角色也將日益重要。2000年頂峰的建築業,在2018年間宣佈停業的業者有9千餘(佔產業比20%),是破產數1400件的6倍。

三、業者公會的成立(JAC)。由建築發包廠商和專門工事業者組成,目的在確保與他國和他產業的人才競爭;防止失蹤和打黑工。公會希望打造一個讓外國勞動者可載明工作履歷的線上平台。日本建築產業意識到自己在勞動環境方面的劣勢,還有特定技能制度下自身產業的特性,因此訂立一些規章:比方不得惡意挖角。(因特定技能可以自由轉職)

四、人才來源國的狀況。本文也列舉了幾個主要輸出國與日本兩政府之間的協議和實質進展。越南雖與日本在2019年7月簽署合作意向書,並且原定在20203月實施技能評測,但越南政府事後表明只要評測內容不完善便不會進行。此外,菲律賓在內的亞洲各國目前都處高度成長期,因此也十分需要建設業人才。

五、建築業本身的複雜性。雖然被歸納在同一個建築產業,但其實各產業或各廠商所需要的技能差別甚大。此外,技能實習和特定技能中所包含的產業細項也不同,因此從實習轉至熟練技能時所要求的技術也不一定相符,所以「要進行怎樣的評測?」是目前最大的問題。


    技能實習生制度表面上是日本進行國際支援的項目之一,但技能實習生是實質上的勞工,實習生面臨著惡劣勞動環境、低薪、不自由的規定(不能轉職),在日本也是長期被詬病的制度。而以就業為目的的特定技能目前還沒成熟到可以完全取代技能實習生制度。本論文以建築業為例,考慮到各職種的定義、所要求的技能、考試方法、產業構造造成之間的搶人競爭。還有使用「特定技能」僱用所需的成本問題。但恐怕如果沒快速進行統合,持續依賴技能實習制度的話,日本無法真正在中長期吸引外國勞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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